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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程序和机关工作规范

更新时间:2022-07-08 20:03:56

  第一篇:机关工作程序和机关工作规范

  机关工作程序

  一、重要事项决策程序

  科学正确的决策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基础,解决“干什么事情”的关键,因此,必须坚持规范、民主决策,保证决策特别是重要事项决策正确。对须由党委、局长办公会、职工大会决策的事项,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

  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一般应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有的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召开局党委、局长办公会或职工大会充分讨论,作出决策。

  4.以文件或会议的形式对决策事项进行部署,组织实施。

  5.对决策事项,有关股室要搞好跟踪督查、指导,保证落实,达到预期目的,同时对发现的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修正决策。

  二、公文处理程序

  公文是国家机关传达指示、商洽指导工作和报告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一般包括文件、简报、电报、汇报材料、典型材料等。公文处理分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

  (一)收文处理程序

  1.登记。由行政办统一分门别类地将收文的日期、来文机关、标题、主要内容等情况,及时详细的在《收文登记簿》上登记。对主要的文件、材料,如督查件等实行重点登记管理。

  2.拟办。来文附“处理单”,由行政办主任根据文件内容拟出传阅或处理的初步意见,报分管局长或局长签批。

  3.传阅。根据领导签批意见,在指定的范围内传阅,只准竖传,不准横传,保证文件处理的安全、及时。对普发性文件材料要适当扩大传阅范围。

  4.交办。对布置工作的文件,根据领导签批意见,交承办人进行办理。行政办要履行好交办签字手续,并登记好文件的去向和处理情况,同时,督促工作任务的落实。

  5.报告。承办人要按照文件办理时限,提前向签批领导报告办结情况,并及时将文件和有关材料送交行政办。

  6.归档。行政办要及时将来文原件、处理单、相关材料进行收集、存档。

  (二)发文处理程序

  1.拟稿。根据职责分工,由相应股室为主办人。主办人根据领导的意图和工作需要,认真负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文件的起草工作。

  2.核稿。主办人将原稿及时送局行政办,行政办进行文字把关,并与主办人沟通修改。然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核。

  3.定稿。经审核后的稿件,一般由主要领导审定;对内容、文字单一的文稿,可由分管领导审核、定稿;内容特别重要的,由主要领导召集会议讨论通过。

  4.签发。根据管理权限和文件的重要程度,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印发。

  5.印制。经领导签字同意印发的稿件,由行政办根据公文打印管理规定和统一格式再做进一步的文字校核后,进行印制。

  6.登记。行政办将发文的题目、主要内容、发文日期、签发领导等情况,及时在《发文登记簿》上登记,并将文件原稿和正文2份收集归档。一般性的文字材料,如:汇报、经验介绍等,可不登记,但要注意收集存档。

  7.分发。一般性的公文由行政办负责通知领取或报送;需对文件做进一步说明和要求的,由主办股室负责发送;在会议上发放的文件,根据局领导安排由主办股室或签到人发放。

  三、督查件办理程序

  督查件一般指传达通知上级督查考核事项和重要检查事项的文件(包括电话记录),属重要公文。

  1.登记。收到督查件后,要立即在《收文登记簿》上做好全面详细的登记,并注明为“督查件”。

  2.签批。将原文附公文处理单,由行政办主任报告分管督查的领导后提出拟办意见,速报送主要领导签批。

  3.交办。根据主要领导的意见,行政办要及时送交承办人,并交待清楚办理事项的具体要求和办结时限等情况。承办人要认真负责地迅速进行办理。同时,行政办要对文件的去向、交办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

  4.催办。行政办根据督查事项的办结时限,及时提醒、督促承办人抓紧办理。对于办理中存有问题或难以按时办结的事项,承办人和行政办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抓好协调落实。

  5.报告。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人要按要求及时形成工作报告,并送交行政办进行文字把关,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签发,及时报告发文机关。对不能按期完成的,要说明情况,并及时与发文机关解释、报告。

  6.归档。行政办及时将办结的督查原件、处理单和具有查考价值的文字材料,按文书立卷归档的规定要求,认真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四、信息工作程序

  信息工作是向旗委、政府汇报、反映工作情况,

  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交流的重要形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1.收集。大量翔实的信息资料是做好信息工作的基础。办公室和信息人员必须通过信息系统网络、文字材料、新闻广播等多种渠道了解大量信息资料,吃透上情,掌握下情。

  2.筛选。对原始信息资料按价值、内容、缓急等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筛选、储存,并根据领导意

  图和工作需要,列出阶段性信息报送题目。

  3.编写。行政办和信息人员根据信息题目,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组织好信息的编写。并认真落实好信息工作“新、实、快、准”的要求。

  4.送审。一般性信息稿件由行政办主任审核签发;重要信息报送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5.报送。经审定的信息,根据其内容和工作要求,及时分别报旗委信息室、旗政府信息室、旗委宣传部、旗广电局和市局宣传科、教育电视台等有关单位。

  6.通报。局行政办将局各股室、各基层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报分管领导审阅后,每学期通报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会务工作程序

  1.会前筹备。承办人要对拟召开会议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对会议的议程、参与人员等通盘考虑,准备充分。

  2.填单报批。承办人按要求填写《会议审批单》,按管理权限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3.会议通知。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一般由行政办负责通知;与会人员较少的专业会议由主办股室负责通知。

  4.会场布置。在局内召开的会议,由行政办负责会标悬挂、座次安排、饮水供应等会务工作。在局外召开的会议,根据统一部署由有关股室与会场所在单位协调搞好会务工作。

  5.会议签到。全局性会议由行政办负责;专业性会议由主办股室负责。会后要将签到表、会议材料一并由行政办存档。

  6.材料发放。根据会议的范围、内容和局领导的安排,由主办股室、签到人或办公室分发。

  六、物品购置程序

  1.调查了解。主办人一般要事先将所购物品的性能、价格等情况了解清楚,为节约资金、方便购置打好基础。

  2.填单报批。主办人填写《物品购置审批单》,交由局行政办统一报请局主要领导签批。

  3.统一购置。由局行政办按领导签批意见,统一购置;大宗物品会同计财或有关股室购置。急用急购,保证使用。

  4.分发使用。由办公室通知有关股室领取物品,并做好交接登记。

  5.登记管理。行政办对大型物品做好财产登记,并经常检查使用情况,实行统一管理,保证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使用安全。

  七、文电处理程序

  (一)来文

  1.登记。所有文电统一由局行政办进行登记。未经办公室登记的文电不能作为办文依据和进行归档处理。

  2.批办。一般性的来文来电,由行政办直接批转有关股室办理,重要文电由行政办呈局长签批办理意见。

  3.交办。由行政办将签批后的文件交承办股室。

  4.办理。承办股室按文件要求和局长签署意见办理具体业务。

  5.反馈。承办股室及时将文件办理结果反馈行政办。文件办理过程中,要提高效率,一律不得压误文件,延误办文时间。

  6.存档。行政办将办理股室的反馈情况做好登记,并将有关文件存档。

  (二)发文

  1.拟稿。所发出的文电由主办股室起草,并负责把好政策关、内容关和文字关。起草后交办公室审核。

  2.审核。办公室负责对文稿内容、格式等进行全面把关,然后送分管局长签署意见。

  3.审签。局长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印制并分发。经局长签发后,由行政办负责统一进行编号、送印、校对、盖章、分发。

  5.存档。将发出的文电(含底稿)妥善保管,及时按机关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八、车辆使用程序

  1.教育局车辆由局行政办统一管理。

  2.优先保证局领导用车,做到准时、安全。各股室因工作用车,需提前1天申请,办公室统筹安排。

  3.用车须填写“派车单”,持单用车,用后交单。原则上无“派车单”,司机可拒绝出车,否则视为出私车。司机凭“派车单”领取出差费。出差报销单由局长签字报销。

  4.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和双休日、节假日用车,须经局长批准。

  5.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实行派修单和定点维修制度。修车前司机需将车辆病灶、更换部件及物品、估价等核清核准,并填写维修单,报局长审批后,方可实施维修,切实保证维修质量。因工作出发,车辆在外出现故障,需修理时,必须报告办公室主任,经局长批准后,进行维修。禁止擅自外出修车。

  6.车辆运行实行单车核算,行车里程、耗油量和维修费每月公布,尽量降低车辆使用成本。对不遵守职业道德,造成责任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停职检查直至调离处理。

  九、印章使用程序

  1.用印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由相关领导或相应股室对用印申请内容审查。

  3.用印符合条件予以批示或批准。

  4.局行政办用印并登记存档。

  十、请销假程序

  1.局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由行政办做好登记。凡请事假、病假等,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凭假条报批,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口头或代请假,但事后必须说明情况并补写假条备案。

  2.假条上要写明事由、假种和期限,并按“垂直领导,分级负责,分工管理”原则,由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批后执行假期。

  3.假条应及时送行政办备案。

  4.假满返岗后,应及时向批假人和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的视为超假。

  十一、出差管理程序

  1.所有人员出差都必须根据管理权限由领导同意或派出,到局行政办登记后方可外出。

  2.出差人到行政办填写清楚出发或出差单的各项内容,如,出差部门、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起止日期)、出差地点、事由等等。

  3.需要派车的提前一天告知办公室,并填写用车申请单。

  4.出差返回后,要告知办公室并在出差单上填好相应内容。

  5.要及时将出差活动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有工作任务的要及时部署落实。

  机关工作规范

  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思想道德规范

  1.忠于祖国,维护政府尊严和社会稳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参加非法活动和非法组织。

  2.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忠实履行法定的义务,正确行使职责权力。

  4.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5.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见义勇为,不怕牺牲,敢于斗争。

  6.对党和人民忠诚老实,不欺骗组织,不弄虚作假。

  7.忠于职守,公正无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工作作风规范

  1.团结协作,不人为制造无原则纠纷、矛盾。

  2.工作雷厉风行,办事高效严谨。

  3.服务热情主动、周到细致。

  4.工作讲实效,实事求是讲真话,不搞形式主义,不互相推诿扯皮。

  (三)工作纪律规范

  1.工作中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及时请假。

  3.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办私事。

  4.在工作期间不聊天、不大声喧哗,不得有违反机关纪律的行为。

  5.工作期间不酗酒。

  (四)仪表规范

  1.工作着装整洁,举止端庄大方,不着背心、短裤,不穿拖鞋,不穿超短裙。

  2.仪表文明,男同志不留长发、不蓄胡须、不纹身;女同志不浓装艳抹、不抹染有色指甲。

  (五)工作环境公德规范

  1.保持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文件、办公用品摆放有序,不乱堆、乱放、乱丢。

  2.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3.坚持自觉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讲脏话粗话。接待外来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回答问题要态度和蔼、真诚、耐心。

  4.不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二、办公环境规范

  为改善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股室,搞好办公室内部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办公室各科室都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 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等。

  (三)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谈笑,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严肃与和谐。

  (四)各股室每天至少打扫卫生一次,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室内茶具、桌上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放置整齐。重要文件要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五)卫生值日人员应严格遵守值日制度,每天早晨上班前认真打扫好值日区域的卫生。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三、廉政建设六不准

  (一)不准利用服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不准向服务对象推销、出售商品;

  (三)不准接受办事服务对象的宴请;

  (四)不准到基层报销各种费用;

  (五)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六)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对一时无法拒绝而接受的礼品,应自觉申报登记。

  四、文明用语及服务忌语

  (一)文明用语

  1.您好、对不起、谢谢、不用谢、再见;

  2.您要办理什么业务;

  3.请讲、请稍候、请慢走、请填写;

  4.请您出示您的有关证件,谢谢合作;

  5.对不起,您的资料缺证件,谢谢合作;

  6.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

  7.请收好您的证件、资料;

  8.请您x年x月x日来取证件;

  9.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10.请多提意见,欢迎再来。

  (二)服务忌语

  1.我不知道,这不归我管;

  2.你有完没完,有意见找领导去;

  3.不是告诉你了吗?我已经讲了好多次了,怎么还不明白?

  4.你讲什么我不懂;

  5.急什么?等一下;

  6.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办好;

  7.还没上班,等一下办;

  8.没看我一直在忙吗?

  9.怎么不早来,快下班了,明天再来办;

  10.烦死啦,讨厌,真烦人。

   第二篇: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北五十家子镇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行为规范、工作严谨、廉政爱民、奋发有为的机关干部队伍,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具体规范如下:

  一、工作岗位行为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敞门办公,严禁干私活、娱乐、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各办所负责人要加强对下属管理,上级或本级纪委、督考办将不定时检查。

  二、请销假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需公出、请假的人员填写公出单、请假条,注明事由,告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无故旷工。

  三、参加会议行为规范

  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及周五集中学习要按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早退,如有事不能参会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

  四、值班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无故不值班的行为人视为旷工,有事换班情况需向代班领导说明。

  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以上行为规范,爱岗敬业、遵守纪律,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做人民满意的机关工作人员。

  2011年10月8日

   第三篇: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指导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文明办公,提高效率,创建服务型机关,树立良好的机关人员形象,特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政治行为规范

  第一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自觉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的声誉,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三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遵守校规校纪,自觉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二、廉政行为规范

  第四条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和《山东中医药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自觉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第五条 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忠于职守,秉公办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自觉遵守学校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第七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

  第八条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

  第九条 自觉履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属校务公开的内容和重大问题要公布于众,自觉接受教职工的质询和监督。

  三、工作行为规范

  第十条 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本着“少添乱,多服务”的原则,凡事多站在基层单位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基层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十一条 处理公务,要严格按程序办,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认真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要请示汇报。该请示的问题,要逐级请示,一般不越级请示;该处理的问题,要逐级请示,一般不越级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急办事项,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同事联系,不耽搁。

  第十二条 工作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能马上办的事情,要马上予以解决,能当天完成的不推到明天。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照批办时间要求,抓紧办理,按时完成,对符合正常程序的请示,能马上答复的,要立即答复,不能马上答复或不能予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 对来机关办事人员,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貌取人,不生熟有别。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文明待客。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要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要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落实。

  第十四条 接电话要热情,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找人要及时。 打电话说话要客气,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对上级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五条 外出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到办事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办事单位工作程序、规则。

  第十六条 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串岗闲谈,不大声喧哗,不办公务以外的事情。

  四、会议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参加校内各种会议要提前10分钟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向主管领导请假,事后要及时了解落实会议精神。

  第十八条 参加会议要遵守会议秩序,无特殊情况不中途退席。不随便说话,不打瞌睡,不随便离席走动,不看报刊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前关掉手机,重要内容要做记录。

  五、道德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自觉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不说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稳定的事。有问题(包括个人问题,需要向领导和组织反映的问题)坚持在机关说,不到领导家里说,不允许采取非正常方式解决。对领导有意见当面说,不背后乱说。

  第二十条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要有“推功揽过”的胸怀和气量,工作中有了成绩不骄傲,有了问题不推诿。正确对待荣誉,正确对待批评,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领导要尊重,对同事要相互支持,对部属要关心爱护。团结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互谅互让,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

  第二十二条 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做到窗明几净,桌面整洁,摆放有序。自觉维护楼道、厕所卫生。自觉维护公物的完整和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六、仪表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

  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上班时间不穿短裤、背心、拖鞋,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

  第二十四条 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诚实处事,尊老敬贤,礼貌待人。

  第二十五条 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带酒气上班。 第二十六条 接待交往中,用语要文明。如用“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今后多联系”等。对他人的帮助,要道声“谢谢”;不能满足对方要求时,要说声“对不起”、“很抱歉”。称呼年长者,要用“您”、“老同志”、“老人家”等专称。

   第四篇: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区规划建设局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处理公务行为规范

  l、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坚持工作程序,不越权,不越位,工作交叉时应主动协调,积极沟通,禁止推诿扯皮。

  2、工作雷厉风行,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3、汇报工作准备充分,注意抓住要点,突出重点,语言简洁,意见明确,节省时间。

  4、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听会,注意记录。会前应将急办事项妥善安排,会中不经允许不准随意进出会场和擅自离会。会议期间关闭通讯工具。

  5、机关行文格式规范,语言简洁,语法通顺,说理明白,意见准确。送主要领导审阅一般要用打印稿。

  二、工作纪律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组织,服从领导。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3、上班不串岗,不擅自离岗,不闲谈喧哗,不会私客,不办私事。不在走廊大声叫人。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执行政策不走样,政令畅通不梗阻。

  5、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吃请,不收礼,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6、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公务接待从简,外出办事不搞特殊。

  三、接待行为规范

  1、坚持优质服务,对来局办事人员,起身笑脸相迎,热情让座、倒水。

  2、微笑问答,礼貌待客,不厌烦急躁,不东张西望,有问必答,讲解清楚。能办的事项马上办理。不知道或不甚了解的问题,转告客人待问清情况后再作答复。

  3、接待来访人员,应热诚相待,认真听取反映问题,详细记录,妥善处理。

  4、客人离去,要热情相送并礼貌道别。

  四、接打电话行为规范

  l、打电话要用文明用语,吐字清晰,声音温和,先主动问好,报出单位、姓名,然后回答。

  2、接电话时,一般在电话铃响三声以内拿起话筒,若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应主动征询是否有事要转告,最好将来话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留下,以便转告。

  3、接电话时,要认真听取对方讲话,不时应和对方,讲到最后,应让对方结束通话,道声“再见”后再轻轻把话筒放回原处。

  4、接到会议通知时,应认真记录。记录后应简要复述所记内容,检查记录是否有误。

  5、如接到电话约见领导,应问明对方单位、姓名等,以便及时汇报。

  6、拨错电话号码时,应向对方道歉;接到挂错的电话要温和地告诉对方:“您挂错了”,切忌态度粗暴和不耐烦。

  五、语言行为规范

  1、提倡使用普通线、讲文明用语,禁用忌语。.

  3、说话注意场合,区别对象,称谓得体。

  4、用语规范、准确,切忌词不达意。

  5、说话语调温和,快慢适中,音调自然,条理清晰。

  6、谈话要主题明确,言简意明,既讲原则,又讲艺术。

  7、他人讲话时,静听不抢,准确理解对方语意。

  8、讲究礼貌,谈吐文雅,不说过头话、风凉话、冷硬话,禁讲粗俗话。

  六、仪表举止行为规范

  1、思想集中、精神饱满,禁忌心不在焉,坐立不安。

  2、衣着整洁得体、仪表庄重,讲究场合。

  3、形态端庄,举止大方,态度和蔼,谦逊热情。

  4、上班期间,女职工不得浓妆艳抹,男职工不得留长发、胡须;不得有不文明举动。

  5、上班期间要坐态端庄,站态自然,姿势稳当,行走轻快,手势得体。

  七、个人卫生行为规范

  1、环境优雅美观,办公场所清洁干净,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具摆放整齐有序,不染灰尘。

  2、遵守卫生制度,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乱倒杂物,不随地吐痰,地面无杂物。

  3、经常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注意保持个人卫生。

  4、服饰整洁,干净得体。

  八、社会行为规范

  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2、不参加与机关工作人员身份不符的活动。

  3、尊老爱幼,和睦家庭,团结邻里,乐于助人,见 义勇为。

  4、反对迷信、不信宗教,不酗酒、不赌博。

  6、遵纪守法,做文明市民。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区规划建设局

  机关一日行为规范

  为端正机关工作作风,建立良好的每日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1、 按时上班,不迟到;

  2、 衣着整洁,朴实大方;

  3、 见到领导、同事要主动问好;

  4、 车辆要按指定地点整齐停放;

  5、 上班前要坚持清扫室内外卫生,平时注意保洁;

  6、 垃圾要倒入指定的垃圾箱内,不得随意乱倒;

  7、 不往水池、便池内倒杂物、扔烟头;

  8、 不随地吐痰,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等污物;

  9、 不在墙上乱涂乱贴。办公室布置要严肃,做到窗明几净,办公桌摆放要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

  10、 不在楼内大声喧哗、跑跳;

  11、工作时间内不闲唠家常、办私事、搞游艺等活动,工作间隙坚持阅文件、看报纸、学业务;

  12、有事、有病要请假,外出办事要和分管领导打招呼;

  13、执行公务要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不循私情、务求实效;

  14、 办公办事要认真、迅速、准确、不失职、不渎职、

  监守岗位。

  15、 同志之间互相尊重,工作互相支持,出现情况逐级反映,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上报;

  16、 遇到自己处理不了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

  17、 接待外来人员(包括上、下级和上访人员)要礼貌、热情、起立、让座、准确回答问题;

  18、 打电话要有礼貌,说话要简练,接电话首先要问好,耐心听取对方讲话,找人、办事答话要客气、认线、 到各办公室办事,要轻声敲门,经允许后方可入内;

  20、要节约水电、纸张和其他办公用品;

  21、 班前、班上不饮酒,有客来访,经批准后可适当陪同;

  22、 到点下班,不早退;

  23、 下班时要关好门窗,闭好灯,掐灭烟头,锁好门;

  24、 下班后无事要尽快离开机关,不在楼内逗留、游乐;

  25、 工作超过晚七点的,需准备误餐饭的,要提前与办公室打招呼;

  26、 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不得漏值和擅自离岗,要认真巡视检查,有情况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立即报告并做好记录,以保证安全。

   第五篇:直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

  省直机关党支部工作规范

  (试行)

  一、党支部工作总体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机关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全面提升机关党支部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2.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3.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尊崇党章,加强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

  (2)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坚持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始终同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成为群众的主心骨。

   (4)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提高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5)坚持服务党的中心任务和本单位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

  1 署贯彻落实。

  二、党支部设置

   4.机关党支部设置应以本部门机关为主,按照党员人数合理、支部委员会健全、开展活动便利、有效发挥政治功能的要求进行设置。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党员人数较少的部门,应当按照工作性质相近、支部功能健全、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

  5.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坚持发挥政治功能,按照党的隶属关系一致的原则进行设置,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到部门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

  6.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党委可直接作出在机关处室设立党支部或成立联合党支部、上级党委可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设立党支部的决定。基层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基层党委审批。

   7.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部门基层党委批准,也可由部门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8.因特殊工作需要或执行临时任务,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履行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教育管理党员等职责,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选举党代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临时党支部书记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

  2 定。

  三、党支部的职责任务 9.党支部的基本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本党支部的决议。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监督其他任何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讨论决定或参与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团结和组织党员、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

  (5)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

   (7)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对党员的品质纯洁负责。

  (8)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将党员、群众的批评、意见和诉求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反映,实事求是地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9)按照规定进行党务公开。

  3

   (10)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党支部在社会基层组织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按要求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组织党员参加各项培训。

   党支部直接管理党员。对党员设岗定责,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表现好的党员表扬鼓励,对后进党员批评帮助,对不合格党员稳妥有序进行组织处置。关怀帮扶困难党员。

   党支部直接监督党员。经常地主动地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及时提醒、督促改进,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及时教育或者按规定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支部要有效组织群众。深入群众开展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模范行动号召群众、带动群众,把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要求上来,最广泛而有效地把群众组织起来。

   党支部要有效宣传群众。到群众中宣传党的政策,解疑释惑,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使党的各项工作为群众所了解所接受。发现、树立群众身边的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党支部要有效凝聚群众。汇集党员、群众智慧和力量,以党员创先争优引领群众创新创业创优。在保障重大任务、支援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组织党员

  4 冲在前、作表率,动员带领群众团结一致、攻坚克难。

  党支部要有效服务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做脱贫攻坚的先锋队。

   11.不同类型党支部担负的重点职责任务。

   机关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促进本部门各项任务的完成。

   事业单位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社会组织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建设先进文化,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参与企业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参加学习,开展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反映诉求,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四、党支部工作运行

  12.党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要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大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

  5 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选举工作,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对党员的表扬、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置等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

   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议题鲜明,中心突出。支委会做好会前通知,确保全体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委员会应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转达给支部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一些积极分子列席。上级领导参加不是自己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大会,可以提出建议、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如支部大会所讨论的决议是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处分违纪党员等内容,还需要按照《党章》的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方能生效。

   13.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

   14.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

  6 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五、党支部组织生活

  15.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对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纪实,严肃、认真登记好《党支部会议记录本》。

   16.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领导干部要落实“五个到支部”(学习讨论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组织生活过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到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志愿服务、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等。主题党日必须防止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增强仪式感,教育引导党员自觉佩戴党员徽章,让党员和群众听到党的声音、感受到党的存在,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质量和吸引力。

   17.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结合主题教育、作风整顿、重大活动等需要随

  7 时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按照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骤进行。

   18.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进行。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优秀的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及时教育帮助、促其转化,仍不合格的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19.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线次。

   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对工作发生变动、家庭发生变故、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对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及时谈心谈话。

  六、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8 20.有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

   2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任命党支部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3个月以发函或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准备。对延期换届的,认真审核、从严掌握。

  22.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是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履行统筹安排、执行落实、教育管理和工作带动等责任。党支部书记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督促党支部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3.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政治素质

  9 好,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担当负责、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4.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

  25.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培训采取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培训和各部门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别、分层次精准施训。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届任期内应当至少参加1次机关工委或部门机关党委举办的集中轮训。

  对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及履职尽责实务等内容,采取集中轮训、学习考察、自主选学、网络学习等形式,灵活运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方法,提升党务工作专业能力。

  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56学时。党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2学时。新党员入党一年之内接受集中学习累计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党员发展对象要接受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培训。

  26.把党支部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基础性台阶。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

  10 彰。

  27.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还应当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按照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三级四岗”责任清单,明晰工作职责。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8.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发展党员。严格遵守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等要求,做到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写实。

  29.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引导党员按月主动交纳党费。每年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1次公示。

  30.积极开展党员激励关怀活动,建立老党员与新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间的“互助对子”。对生活困难党员、做到思想上关怀、工作上关心。关注党员的心理健康,通过谈心谈话、开展集体活动等形式,及时疏解党员的心理压力。

  31.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政治功能不健全、发挥作用差、出现问题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要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党支部建设均衡发展。

  七、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和保障

  11 32.各部门党委(党组) 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机关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各部门机关党委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探索建立党支部工作考评体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应当配备专职组织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33.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列入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34.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加强党支部文化阵地、活动场所和信息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展示党支部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活动情况。建立机关党员活动室,设置党旗、入党誓词、党的制度、党员权利义务、党建书架等内容和设施,便于各党支部开展活动,增强党建活动的仪式感、庄严感,形成浓厚党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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